4月28日,澎湃新闻从“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诽谤案”当事人谷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4月30日上午在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届时其代理律师将到场参与庭审。
此前,最高检指导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推动该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去年,杭州市的谷女士在小区取快递时被偷拍,偷拍视频被配以捏造的微信聊天对话截图,发至微信群内,谷女士被捏造成“出轨快递小哥”的“荡妇”。2020年8月7日,谷女士报警。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查,出于博眼球目的,嫌疑人郎某与何某(男,24岁)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谷女士视频和聊天内容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已对郎某、何某诽谤他人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谷女士收集的证据:一些自媒体以伪造的聊天记录为蓝本继续编造、发散诽谤之事,造成持续伤害
谷女士收集的证据:一些自媒体以伪造的聊天记录为蓝本继续编造、发散诽谤之事,造成持续伤害
2020年12月14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发文称,10月26日,受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该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以郎某某、何某某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谷某某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某、何某某的刑事责任,该院于12月14日立案受理。
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消息,2020年12月25日,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对郎某、何某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
1月1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最高检指导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自诉转公诉,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态度:力挺公民维权并降低其维权成本。
2月26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号通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渭南市公安局举办警务辅助人员专题讲座
武陵公安丹阳派出所: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浙江公安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浙江公安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武陵公安丹阳派出所: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武陵公安丹阳派出所: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频道推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 [详细]
热图推荐/
热门推荐/
精选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