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
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希望与追求
严打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是公安交通民警的初心使命
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服务质量
是公安交警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7月1日,交警支队推出了“滨州市交通安全隐患举报平台”,快速、精准解决了群众身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纪行为问题,进一步拓宽了问题发现渠道。截至目前,我们共接收群众举报线索4282件,已办理4227件。
在此,滨州交警向所有参与举报违法的群众说一声谢谢!谢谢您的参与,也希望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只要您吹哨,“滨州交警”立马找您来报到!
1
我们的原则
您举报,我们必定受理;证据确凿,我们必定处罚;处理完毕,我们必定反馈。
2
我们的态度
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更不纵容,“交警队长”在线上等着您的举报!
现将举报平台收到的几起典型举报案例公开
并对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01
黑校车超员
举报内容:黑校车超员
10月19日13:48:24,隐患举报平台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无棣县新城区棣新七路湖左岸小区附近,一辆号牌为京E93236的中型客车违法接送第三实验小学学生,并提供有图片证据。
处理情况:
10月19日17时11分,该车在无棣县第三实验小学接学生,沿棣新七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棣新七路湖左岸小区北侧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10人,实载21人,超员100%以上,该车驾驶员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无棣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涛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处罚照片:
02
逆向行驶
举报内容:逆向行驶
10月29日19:02:31,有群众举报称2020年10月29日17:40分左右,鲁MN751K在黄河一路渤海十六路实验南校区南门堵车情况下逆向行驶。
处理情况:
交警支队第一时间核实举报信息,并迅速转办至开发区大队,经开发区大队一中队核实,群众举报属实,证据充分,责令被举报人到中队接受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其逆向行驶违法行为开具罚款200元,扣3分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处罚照片:
03
闯红灯
举报内容:闯红灯
11月3日19:37:27,交警支队接到群众举报,在渤海二十四路与长江一路交叉口,鲁MP236K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并上传其行车记录仪。
处理情况:
交警支队立即将此举报信息推送给经济开发区大队,开发区大队二中队经核实视频,确定该车违反信号灯通行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驾驶员采取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处罚照片:
城步公安局组织全体辅警进行理论知识考试
武陵公安丹阳派出所:开展系列主题活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青铜峡公安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浙江公安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频道推荐/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 [详细]
热图推荐/
热门推荐/
精选酷图/